變 賣 公 告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將于2021年10月11日10時至2021年12月10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淘寶網”(www.taobao.com)上公開進行網絡司法變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變賣標的:上海市浦東新區惠南鎮城東路745號1-2層房屋(房地產權證號:滬(2016)浦字不動產權第017927號;房屋建筑面積:180.6平方米,房屋類型:店鋪);核準日期:2016年11月11日;所有權來源:買賣。
土地宗地號:南匯區惠南鎮21街坊94/5丘;土地權屬性質:國有;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土地用途:商業;使用期限:2016-11-9至2041-10-7止,宗地(丘)面積:16983平方米。
市場價:680萬元;
變賣價:544萬元;保證金:55萬元;增價幅度:2萬元及其倍數。
二、變賣時間:2021年10月11日10時至2021年12月10日10時止(延時除外)
三、競買人須在變賣競價程序結束前交納變賣價款544萬元,經人民法院或網絡服務提供者確認后取得競買資格。變賣結束后,本標的物買受人原支付的544萬元作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未競得標的的競買人所交付的544萬元將不計息退還。
四、變賣流程:變賣期開始后,取得競買資格的競買人即可以出價。自第一次出價開始進入24小時競價程序,其他取得競買資格的競買人可在競價程序內以遞增出價方式參與競買。競價程序內無其他人出價的,變賣財產由第一次出價的競買人競得;競價程序內有其他人出價的,變賣財產由競價程序結束時最高出價者競得。變賣成交的,競價程序結束時變賣期結束。
五、變賣方式:設有起拍價的增價變賣方式,同時設置延時出價功能。競價程序結束前五分鐘內無人出價的,最后出價即為成交價;有出價的,競價時間自該出價時點順延五分鐘。
六、咨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變賣結束前,有意者請向法院委托的拍賣輔助機構上海鑫一拍賣有限公司咨詢并預約看樣,看樣由拍賣輔助機構現場陪同。
七、特別提醒:變賣標的(帶租約按現狀變賣,租賃起止日期: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具體詳見《租賃合同》。)以實物現狀為準。本院不承擔標的瑕疵擔保責任。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變賣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標的帶租約變賣,買受人承繼原房屋權利人于租賃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但變賣中本院不審核該租賃合同的效力,買受人依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八、對變賣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21年9月30日前與拍賣輔助機構聯系,該公司負責向本院反饋。
九、變賣成交余款須于變賣成交之日起十天內繳入法院賬戶。
十、司法變賣標的因保證金、成交價金額較大,請競買人自行了解銀行相關規定,避免遇到因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等情況。
十一、變賣成交后,載明買受人姓名和競買號的司法變賣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將在網絡變賣平臺上公示。
十二、買受人全額支付變賣成交款后,憑本院出具的法律文書自行及時辦理變賣標的從原產權人過戶至買受人名下的手續,在過戶過程中所發生的由原權利人及買受人承擔的稅收和費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由原權利人和買受人各自負擔,原權利人負擔的部分由買受人在輔助機構的陪同下先行墊付。買受人自墊付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持有效支付憑證至本院申報退款,逾期視為買受人自愿負擔。
成交執行裁定書送達買受人之前變賣標的可能存在的水、電、煤、物業管理費、車位管理費等欠費均由買受人支付。
變賣成交價不含本條涉及錢款。
十三、如需線下報名(委托代理競買人、聯合競買人、優先購買權人)或有其他事宜,請與拍賣輔助機構聯系、咨詢。
委托代理競買人、優先購買權人、聯合競買人應于2021年9月30日前通過拍賣輔助機構向本院遞交書面申請及身份證明,來本院辦理相關手續,資格經本院確認后方可參拍。
十四、本案另有因無法取得聯系而通知的利害關系人的,自本公示滿5日,視為已通知。
請競買人在變賣競價前務必仔細閱讀本公告及本次變賣發布的競買須知、變賣標的調查情況表等資料。
拍賣輔助機構:上海鑫一拍賣有限公司
咨詢電話:021-63731838 13248188186 蔣老師(輔助機構)
聯系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華路567號18樓E座
舉報監督電話:021-20287528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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